韩国审判前总统全斗焕和卢泰愚 - 1997年4月17日
1997年4月17日,韩国大法院对前总统全斗焕和卢泰愚作出了终审判决,以“军事叛乱”和“内乱”以及受贿罪,判处全斗焕无期徒刑并罚款2205亿韩元(约890韩元合1亿美元),卢泰愚17年徒刑并罚款2628亿韩元。至此,这场为期3年零9个月的审判终于画上句号。自判决之日起,前总统原享有的每月1000万韩元收入,两名私人秘书,家庭医疗费,汽车与电话费、公务旅行费(每月约2000万韩元)等将被剥夺。
1997年12月20日,韩国总统宣布,特赦因内乱罪和受贿罪正在服刑的两位前总统全斗焕和卢泰愚,并恢复他们的公民权。特赦令于12月22日实施。同时,有关的23名在押人员及6名缓刑同案犯也被特赦。
历史上的4月17日
1790年 电学奠基人富兰克林逝世
1814年 纂辑《全唐文》告成
1837年 美国金融家J.P.摩根诞辰
1894年 前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诞辰
1895年 《中日马关条约》签订
1898年 维新派成立保国会
1912年 俄国连那金矿工人暴动
1917年 列宁发表《四月提纲》
1934年 日本发表侵华宣言—天羽声明
1942年 在缅中国远征军被日军击溃
1943年 中国协助美军击毙山本五十六
1980年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决定恢复我国的代表权
1984年 英国与利比亚断交
1985年 尤里卡计划提出
1988年 美国海军袭击伊朗
1989年 中国台北体育代表队首次来大陆比赛
1998年 武林中人首次获得段位证书
1998年 我国科学家确认雅鲁藏布江大峡谷世界最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