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两国确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 1954年4月29日
1954年4月29日,中国和印度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规定两国之间关系的五条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从1953年12月至1954年4月,中印两国政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关系问题在北京举行了谈判,周恩来总理在谈判的第一天就提出了这五项原则。1954年6月28日,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时,同印度总理尼赫鲁在新德里发表《中印两国总理联合声明》中重申指导两国关系的这五项原则。
1954年6月29日,周恩来总理访问缅甸,同缅甸总理吴努发表的《中缅两国总理联合声明》,确认五项原则作为国际关系的指导原则。
此后,五项原则为世界许多国家所接受,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
历史上的4月29日
1351年 元政府下诏开凿黄河故道
1429年 贞德进入奥尔良
1901年 日本天皇裕仁诞生
1902年 美国参议院通过排斥华人法案
1903年 法国开始关闭所有的修道院
1923年 历时一年的全国教育统计普查结束
1928年 土耳其人放弃伊斯兰教并改用英文字母
1931年 恽代英牺牲
1932年 日本侵华军总司令白川义则被炸毙命
1936年 世界著名指挥家祖宾・梅塔诞辰
1951年 伊朗实行石油国有化运动
1971年 中国地质学家李四光逝世
1980年 电影大师希区柯克逝世
1991年 世界第一斜拉桥—杨浦大桥动工
1992年 美国爆发大规模种族冲突
1997年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
2001年 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终审宣判